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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污水处理费过2亿 居民用水附加征收每吨不低于8角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7 00:00:00

      2011年海南省污水处理费征收率再创新高。据统计,全省应收污水处理费21694.4万元,实收19904.7万元,征收率达91.8%,比2010年提高1.8个百分点。
 
      据介绍,海南省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凡直接或间接向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或排水管网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自2008年10月1日起,全省市、县政府所在城镇和经济开发区开征污水处理费。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0元/立方米;文昌、琼海、儋州、万宁、东方、澄迈、昌江等市、县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60元/立方米;其余市、县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40元/立方米。据了解,去年年底前海南居民生活用水附加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统一调增至每吨不低于0.80元。

来源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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