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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积极宣传阶梯水价试行政策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作者:张慧 时间:2014-11-17

根据湘潭市物价局潭价【2014】3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1月1日起,湘潭市城区执行新的自来水价格,并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3.05元(含0.75元污水处理费、0.4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0.08元水资源费);非居民生活用水4.30元(含1.00元污水处理费、0.40元生活垃圾处理费、0.20元水资源费);特种用水9.15元(含1.50元污水处理费、0.40元水资源费)。以上水价每立方米含价格调节基金0.03元。水价调整之后,增加的收入将用于提升水质以及弥补制水成本长期上升的支出。

考虑照顾低收入人群,继续对低保户和特困户每月免收8立方米和10立方米的水费。

阶梯式水价计价方式为:4人(含)以下家庭第一级水量基数为15m3/每户每月,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计量收费;第二级16-25m3/每户每月,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50%计量收费;第三级25m3 以上按批准到户的供水价格加收100%计量收费(加收部分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超4人家庭,每超一人,每户每月第一、二级分别增加5m3

由于水价调整和试行阶梯式水价政策涉及面广、影响很大,湘潭中环水务有限公司采取多种办法向用水单位和广大居民努力做好宣传解释和公示公告,以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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