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编制委员办公室(潭市编[2010]22号)发布的《关于印发〈湘潭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行政管理职能正式移交至湘潭市水务局。
2010年11月3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行政管理职能移交仪式在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举行。本次仪式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罗正良及谭毓平副秘书长主持,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康参加了本次仪式。参加本次移交仪式的还有市编办、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和市建设局等单位。
移交仪式上,市水务局局长余国伟和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先锋签署并交换移交责任书,各局领导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随后,中环水务副总经理周康代表公司总部发表了讲话,并对湘潭市政府给予中环水务长期以来的信任和对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项目的一贯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对湘潭中环污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对湘潭市截污减排所作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就项目移交,周康指出,移交工作要做到“交的明白”、“接的放心”,项目公司要配合市政府充分做好管理上的无缝衔接,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尽快完成项目竣工结算与决算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罗正良和谭毓平副秘书长在最后发表讲话,对中环水务参与湘潭市基础设施建设及为环保减排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市水务局按职责要求,加强对河东污水处理厂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市财务局、环保局等单位对仪式上提出的问题经专题研究,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责任;祝愿河东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处理达标,为河东地区污水处理、为湘潭两型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截至2010年10月31日,湘潭市河东污水处理厂共计处理城市污水3361.416万吨,完成COD减排量6647.55吨,BOD减排量2969.37吨。
刘颖犇报道